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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的参观环境和安全有序的游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州市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园游园须知: 一、爱护花草树木和各种公共设施,请勿践踏草地、爬树、折枝和采摘花果,禁止损坏设施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二、请勿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除老、幼、病、残者专用的非机动车外,其他车辆未经公园许可请勿进入公园。 四、请勿在园内溜冰、放风筝和舞弄如大关刀、长枪、三节棍等大型武术器械。 五、请勿擅自携带桌椅和其它占用公园活动场地和影响公园景观的私人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进园。 六、请勿携带宠物进园。 七、请勿在湖中游泳、湖边嬉水、钓鱼和捕捞鱼虾。 八、请勿占用园内或公园门前场地进行各种球类活动。 九、未经许可请勿在纪念建筑物主要参观出入口进行娱乐活动。 十、请勿在园内的座椅和其它设施上躺卧。 十一、请勿在园内的公厕和其它地方洗澡、洗衣物、洗菜和晾挂衣物。 十二、禁止在园内打麻将、赌博和从事一切迷信、违法活动。 十三、未经许可请勿在园内从事经营和收费活动以及放置、张挂任何有关物件。
广州起义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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