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委员会会在什么时候成立?组成部门有哪些】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重要监督机构,其成立标志着我国在反腐败机制上的进一步完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部署,国家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3月正式成立,是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
为了更清晰地了解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时间及其组织结构,以下内容以加表格的形式进行展示。
一、成立时间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在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正式成立的。在此之前,中央纪委与国家监察部合并,组建了新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
二、组成部门
国家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最高监察机关,其内部设有多个职能部门,负责不同领域的监察工作。以下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主要组成部门:
序号 | 部门名称 | 主要职责说明 |
1 | 办公厅 |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文件处理、会议组织等综合协调工作 |
2 | 案件审理室 | 负责对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及处理意见的提出 |
3 | 案件监督管理室 | 对监察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
4 | 审查调查室 | 负责对涉嫌职务犯罪、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员进行初步核实和深入调查 |
5 | 法规研究室 | 研究制定监察法律法规,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支持 |
6 | 信访举报受理室 | 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开展初步核查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
7 | 宣传教育室 | 开展廉政教育、反腐宣传,提升公职人员廉洁意识 |
8 | 信息技术保障室 | 提供技术支持,保障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与数据安全 |
三、总结
国家监察委员会自2018年3月成立以来,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国的监察网络,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其内部设置科学合理,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国家监察委员会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动依法治国、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