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广州有关流产假的规定?】在广州市,女性员工因流产而需要休息的假期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关于广州地区流产假的具体规定总结:
一、流产假的基本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性员工因怀孕终止(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的,用人单位应依法给予一定的产假或病假。具体天数根据流产时的妊娠周数有所不同。
二、广州流产假的具体天数(按妊娠周数划分)
妊娠周数 | 流产假天数 | 备注 |
1-12周 | 15天 | 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均可享受 |
13-27周 | 30天 | 需提供医院证明 |
28周及以上 | 42天 | 视同正常分娩待遇 |
> 备注:
> - 流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得降低。
> - 女职工在流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 - 若为人工流产,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请假流程:女职工应提前向单位申请,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手术记录。
2. 工资待遇:流产假期间,工资应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发放,不得扣减。
3. 社保缴纳:即使请假期间未上班,单位仍需按规定缴纳社保。
4. 法律依据:主要依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四、建议
如遇到单位不按规定执行流产假政策,女性员工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基于广州现行法律法规整理,具体执行可能因企业政策或实际情况略有差异,建议结合实际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当地劳动监察部门。